DB3710 ICS 17.020 A 05 威 海 市 地 方 标 准 DB 3710/T 169—2022 加油站诚信计量行为指南 Guide to integrity measurement in gas stations 2022 - 10 - 12 发布 威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 - 11 - 12 实施 发 布 DB3710/T 169—2022 前 言 本文件依据GB/T 1.1-2020给出的规则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威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归口并组织实施和评估。 本文件起草单位:威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威海市产品质量标准计量检验研究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连伟丽、刘德强、迟军科、林宇春、邵霞。 I DB3710/T 169—2022 加油站诚信计量行为指南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加油站诚信计量行为指南的计量管理要求、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商品及商品量管理、 诚信计量服务。 本文件适用于从事贸易结算的加油站。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 50156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 JJG 4 钢卷尺检定规程 JJG 130 工作用玻璃液体温度计检定规程 JJG 259 标准金属量器检定规程 JJG 266 卧式金属罐容积检定规程 JJG 443 燃油加油机检定规程 JJF 1001 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3 术语和定义 GB 50156、JJF 1001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加油站 filling station 具有储油设施,使用燃油加油机(以下简称“加油机”)为机动车加注汽油、柴油等车用燃油并可 提供其他便利性服务的场所。 3.2 计量管理 measurement management 对所有测量手段和方法,以及获得、表示和测量结果的条件进行的管理。 3.3 计量器具 measurement instrument 单独或与一个或多个辅助设备组合,用于进行测量的装置。 1 DB3710/T 169—2022 3.4 诚信 good faith 个人和(或) 组织诚实守信的行为与规范,包括在从业活动中承诺与行为的一致性。 3.5 诚信计量 integrity measurement 基于诚实守信的计量行为。 3.6 诚信计量目标 integrity measurement goal 为实现诚信计量目的而规定的可量化、可考核的要求。 4 计量管理要求 4.1 基本要求 4.1.1 加油站应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危化品经营许可证等资质证照并持续保持满足相应的经营条件。 4.1.2 加油站应遵守计量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检定规程、技术规范,自觉接受计量行政管理部 门的监督管理。 4.1.3 加油站应确保所售成品油等商品量的量值准确可靠,短缺量不得低于国家相关规定。 4.1.4 加油站应公开诚信计量承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4.2 人员管理 4.2.1 加油站应明确站长为计量管理工作的责任人,并明确其职责。站长的职责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 ——全面负责加油站计量管理工作; ——组织宣贯计量法律法规,确保计量准确,保障贸易公平; ——制定并落实加油站的计量管理目标; ——确保实现计量管理目标所需资源的有效配置; ——负责处理有关计量投诉。 4.2.2 应根据工作需要至少配备一名计量管理专(兼)职人员,并明确其职责。计量管理人员应掌握 从事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定期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经考核合格,授权上岗。计量管理 人员的职责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 ——落实日常计量管理工作; ——负责计量器具配备、使用和维护等管理工作; ——负责加油机计量风险管理工作; ——负责油品库存计量管理工作。 4.2.3 加油站应建立计量管理人员档案,保证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有效性。 4.3 管理制度 加油站应建立与经营相适应的计量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管理制度应形成文件,传达至有关人员, 被其理解、获取和执行。计量管理制度至少应包括以下方面: 2 DB3710/T 169—2022 a) b) c) d) e) f) 5 计量管理人员职责:明确计量管理人员及其职责; 计量器具管理制度:明确计量器具配备要求;明确计量器具档案建立及管理要求;明确量值溯 源要求,计量器具周期检定/校准的管理要求;明确在用计量器具的日常维护、报废更新要求 等,保证计量器具性能符合要求; 定量包装商品检查制度:明确定量包装商品检查、抽查及结果处理的管理要求; 诚信计量承诺制度:明确诚信计量责任协议、诚信计量承诺的内容及其管理要求; 计量投诉处理制度:明确计量投诉、计量失准先行赔付及违法惩戒等的要求; 加油机计量风险管理制度。 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 5.1 计量器具配备 5.1.1 应按要求科学合理配备计量器具,以满足计量工作的需要。 5.1.2 计量器具配备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 ——加油机; ——卧式金属罐; ——测深钢卷尺; ——标准金属量器; ——温度计。 5.1.3 所配备计量器具的准确度等级/最大允许误差/不确定度/检定周期/校准间隔等要求应符合附录 A 的规定。 5.2 5.2.1 计量器具管理 台账和档案 5.2.1.1 加油站应建立计量器具台帐,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 ——计量器具名称; ——型号规格; ——准确度等级/最大允许误差/不确定度; ——测量范围; ——生产厂家; ——出厂编号; ——管理编号; ——检定周期/校准间隔; ——检定/校准日期; ——有效期; ——状态。 5.2.1.2 计量器具台账格式参见附录 B。 5.2.1.3 加油站应建立加油机档案,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 ——使用说明书; ——出厂合格证书; ——连续周期的检定/校准证书; 3 DB3710/T 169—2022 ——维护保养记录; ——计量风险监控记录。 5.2.2 检定/校准 5.2.2.1 加油站应制定计量器具周期检定/校准计划,实行定期检定/校准,确保受检率 100%。其检定 周期、检定方式应遵守有关计量技术法规的规定。 5.2.2.2 强制检定范围的计量器具应通过中国电子质量监督公共服务门户网(http://psp.e-cqs.cn)登记 备案,并申请强制检定。非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应由具备开展计量检定/校准资格的计量技术机构实 施检定/校准。 5.2.2.3 在用计量器具可在显著位置粘贴与计量器具台帐管理编号对应的标识,并有检定/校准状态标 识,以备查验和管理。 5.2.2.4 加油站应加强计量器具检定/校准证书的管理,保证检定/校准证书与在用计量器具一一对应。 可通过移动端扫描二维码查看计量器具检定/校准情况。 5.2.3 使用和维护 5.2.3.1 计量器具使用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 ——在用计量器具应处于有效的检定/校准状态,满足 5.2.2.3 的要求,方可投入使用; ——计量器具应在受控或已知满足需要的环境中使用,确保计量准确可靠; ——加油机运行时,有油气回收装置的加油机应同时启动油气回收装置; ——如果加油机出现过载或处置不当、出现可疑结果、已显示有缺陷或超出规定要求时,应停止使 用,并对该设备予以隔离,防止误用;或者加贴标签、标记表明该设备已停用;修复且经执行 强制检定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合格后方能再次投入使用; ——加油机出现被锁机时,应做出明显的标识,经执行强制检定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重新检定合格 后,方可投入使用。 5.2.3.2 计量器具维护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 ——计量器具应按照维护管理制度进行维护,并做好有关记录; ——加油机更换不同类别油品时,应经执行强制检定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重新检定合格后,方可投 入使用; ——加油机计量关键部位需拆封印维修时,应经具有维修资质的单位维修,维修后的加油机经执行 强制检定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重新检定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5.3 加油机计量风险管理 5.3.1 加油站应按照加油机计量风险管理制度对其进行监控,并做好有关记录。 5.3.2 监控记录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 ——铭牌和标记; ——“计量检定合格”强制标识; ——油枪管理编号和相对应油品牌号; ——在加油机的流量测量变换器的调整处、编码器与流量测量变换器之间、计控主板与机体间的三 个位置应有唯一性标识的封印; ——加油机被锁机的情况; ——体积量示值误差和重复性; ——油气回收装置完好性。 4 DB3710/T 169—2022 5.3.3 监控结果处理,参照下列内容: ——铭牌和标记出现损坏或丢失等情况时,应及时补办; ——“计量检定合格”强制标识出现损坏或丢失等情况时,应向执行强制检定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 申请更换或补办; ——油枪管理编号或相对应油品牌号出现损坏或无法识别等情况时,加油站应及时更换; ——加油机封印出现损坏破裂时,应按 5.2.3.2 进行处理; ——加油机被锁机时,应按 5.2.3.1 进行处理; ——体积量示值误差不超过±0.20%且重复性不超过 0.10%,应适当关注其稳定性; ——体积量示值误差超过±0.20%而未超过±0.30%且重复性不超过 0.10%,应重点关注其稳定性及 误差变化趋势; ——体积量示值误差超过±0.30%或重复性超过 0.10%,应立刻停止使用,做出明显的标识并查找 原因。经执行强制检定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重新检定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定期检查油气回收装置。 6 6.1 商品及商品量管理 成品油进货 加油站应建立收油计量验收制度,收货时交接计量员应验舱、验车,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准确测量 收、存成品油油量,如实填报报表。 6.2 成品油零售 6.2.1 成品油零售时,应使用加油机等计量器具,并明示法定计量单位、交易体积量、单价、付费金 额和计量过程,不应估量计费。加油机显示的体积量应是工况条件下的体积量,最大允许误差应符合 JJG 443 的要求;加油机显示的付费金额不大于单价和体积示值计算的付费金额,且二者之差的绝对值 不超过最小付费变量。 6.2.2 加油站应建立计量作业指导书,明确计量作业前准备要求、作业条件、测量顺序、测量部位、 各项计量参数的测量步骤及数据处理。 6.2.3 加油员使用加油机加油时,应确认油品标号匹配,向顾客提示加油机已回零,同时按加油操作 规程完成操作。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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