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03.080.99 CCS A 16 3305 浙 江 省 湖 州 市 地 方 标 准 DB3305/T 242—2022 城乡社区红邻自治服务规范 2022 - 9 - 30 发布 2022 - 10 - 1 实施 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3305/T 242—2022 目 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组织管理 ........................................................................... 2 5 服务内容 ........................................................................... 2 6 服务方法 ........................................................................... 3 7 服务方式 ........................................................................... 3 8 评价与改进 ......................................................................... 3 附录 A(资料性) 满意度评价表 ......................................................... 5 I DB3305/T 242—2022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由湖州市民政局提出。 本文件由湖州市民政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长兴县南太湖社会创新中心、湖州市民政局、中共长兴县委组织部、长兴县民政 局、长兴县人民政府雉城街道办事处、长兴县人民政府龙山街道办事处。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姚燕、杜少杰、沈永东、唐慧明、林健、赵新宇、蒋慧萍。 II DB3305/T 242—2022 城乡社区红邻自治服务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城乡社区红邻自治服务规范的术语和定义、组织管理、服务内容、服务方法、服务方 式、评价与改进。 本文件适用于城乡社区红邻自治服务。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 10001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DB3305/T 52 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工作规范 DB3305/T 130 社会组织联合工会工作规范 DB3305/T 131 社会组织内部治理规范 DB3305/T 132 社会组织综合妇联工作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红邻自治 社区党组织坚持党建引领协调与社区关联的党组织和党员,依托红邻自治空间建立红邻长、红邻指 导员、红邻自治社会组织等为主要的社区治理和服务模式。 3.2 红邻长 由社区党组织在册党员、在职党员、流动党员、社区社会组织党员、党员居民代表、居民小组长、 业主委员会负责人等人选中产生或组建的服务团队。 3.3 红邻指导员 社区所属乡镇(街道)、驻地在社区单位党组织、与社区共建的各类组织的党组织以及隶属于社区 的社会组织、经济组织、中介组织等党组织,遴选出参与社区治理的党员。 3.4 红邻自治服务组织 以红邻长为主,建立的参与社区服务和治理的社会组织。 3.5 红邻会客厅 依托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等公共空间,为红邻自治服务开辟的服务场所。 1 DB3305/T 242—2022 4 组织管理 4.1 红邻长 4.1.1 红邻长服务团队,应主动融入社区网格治理体系,宜成立党支部(党小组),隶属于社区大党 委,接受街道和社区党组织的领导和指导。 4.1.2 在上级组织领导下根据服务内容、区域和性质分组,各组设定组长一名,副组长若干,红邻长 应以社区完整的楼幢、单元、楼道为单位确定所需名额。 4.1.3 各组组长根据居民需求和组员信息反馈结果确定具体服务内容,并上报社区党组织,统一安排 组内人员分工和组织开展服务。 4.1.4 各组副组长负责协助组长开展信息收集与反馈、组员管理与组织、档案整理与上报等工作。 4.2 红邻指导员 4.2.1 应由乡镇(街道)党组织统一选派,任期至少为 1 年。 4.2.2 社区向红邻指导员提供需求清单,经双方确认后,报双方党组织备案。社区根据需求清单,应 建立红邻指导员评价机制,按季度向红邻指导员所在党组织反馈评价报告,并向社区居民公示。 4.2.3 红邻指导员应及时向所在社区党组织反馈社区治理中居民普遍反映的问题和建议,社区党组织 应在一周内做出回应,承诺整改期限并公示。 4.2.4 红邻指导员协助红邻长、红邻自治服务组织、业主委员会党组织和物业服务公司党组织开展社 区自治服务工作。 4.2.5 对红邻长、红邻自治服务组织开展党的政策宣传与解读、党员参与自治的评估、资源对接等指 导和支持工作。 4.2.6 以社区大党建为基础,链接社区治理和服务的项目、资源,并负责项目资源的落地实施。 4.3 红邻自治服务组织 4.3.1 红邻自治服务组织由街道社区党组织发起成立,同步建立党的组织并隶属于社区党组织,接受 社区党组织的领导和工作指导。 4.3.2 街道驻社区干部宜为红邻自治服务组织的党建指导员,社区党组织负责人宜为红邻自治服务组 织第一书记。 4.3.3 红邻自治服务组织党组织与驻社区不隶属于社区的党组织开展结对,有条件的宜建立党的群团 组织,并主动接受党委与群团部门的领导与指导。 4.3.4 应根据 DB3305/T 131 的内容强化红邻自治服务组织管理。 4.3.5 组建志愿者团队,宜招募法务调解经验等具有一技之长的居民等加入志愿服务团队。 4.3.6 党组织工作按照 DB3305/T 52 中的社会组织党组织设置要求开展工作。 4.3.7 社会组织工会工作、妇联工作按照 DB3305/T 132、DB3305/T 130 中的工作内容、工作职责开展 工作。 4.4 红邻会客厅 4.4.1 服务场所悬挂的红邻自治服务标识应符合 GB/T 10001。 4.4.2 服务面积宜不小于 50 ㎡,有满足红邻自治办公需要,宜布局合理、整洁明亮、温馨舒适,并配 置便民设施。 5 服务内容 2 DB3305/T 242—2022 5.1 政策宣传服务 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开展平安类、环保类、教育类等知识普及宣传服务。 5.2 邻里互助服务 为居民化解纠纷,维护和促进邻里和谐。 5.3 协商服务 以红邻长为骨干有序引导社区居民开展基层协商和社会组织协商。 5.4 应急服务 重大突发事件的预防、处理、重建等服务。协助做好风险隐患排查,对自然灾害、安全事件、群体 性事件,发现后第一时间报告。 5.5 其他服务 其他经街道党组织和社区党组织审核通过,有助于解决社区问题,促进社区和谐的社区自治服务。 6 服务方法 6.1 分类法:开展社区走访巡逻工作,收集社情民意,将信息分成预防类、立即干预类、动态观察类。 预防类以宣传引导形式解决,立即干预类以民主协商、纠纷调解形式解决,动态观察类纳入每日巡逻工 作事项中。 6.2 公约法:针对社区的共性矛盾问题和需求,采取民主协商的形式,通过订立修改居民公约、物业 公约和社区党员公约等制度形式,常态化解决。 6.3 统筹法:根据社区需求,统筹社区内外的资源,红邻自治服务组织作为物质和专业技术支撑,解 决社区相关服务需求。 6.4 联动法:与社区党组织、街道党组织及共建单位党组织建立联动工作制度,为解决社区服务需求 提供支撑体系。 6.5 预案法:制定重大社会公共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根据预案,在发生重大社会公共突发事件中开展 应急服务。 7 服务方式 7.1 项目式:居民普遍需求或特殊群体集中需求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公益创投等途径开展项目服务。 7.2 志愿者式:以红邻长和社区党员志愿者为主的志愿者服务,志愿者服务须体现专业分类和志愿服 务时间规划。 7.3 培训式:根据社区实际开展社区成员的公共卫生、应急处置、救灾抢险、文体等专业培训,形成 符合本社区实际和特色的培训服务体系。 7.4 专业式:采取专业社工方法,开展社工服务。 7.5 互助式:建立个体结对、邻里守望等机制,开展互助服务。 7.6 保障式:建立红邻互助基金,开展特定服务。 8 评价与改进 3 DB3305/T 242—2022 8.1 社区党组织定期对红邻自治服务开展评价,评价内容包括服务内容、服务质量、服务方式、居民 投诉等;社区党组织对红邻长、红邻指导员、红邻自治服务组织开展评价。对红邻自治服务组织满意度 评价表见附录 A。 8.2 红邻长、红邻指导员、红邻自治服务组织对评价后产生的问题应及时改进。 4 DB3305/T 242—2022 A A 附 录 A (资料性) 满意度评价表 表A.1给出了满意度评价表。 表A.1 满意度评价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财务公开 信息公开 服务公开 重大事项 公开 团队建设 公开财务预算、年度报表、捐赠情况、 项目财务等信息 公开服务人员、服务进度、服务反馈 等信息 公开年度总结与计划、重要决策等信 息 反馈渠道 建立线上线下监督渠道,渠道通畅 人员规范 人员言行规范,态度良好,在服务过 专业性 人员专业 性 服务内容 服务能力 指标说明 响应时间 服务效率 服务费用 程有纪律性 能够高效解决问题,并做好反馈工作 服务内容贴合实际情况,并根据需求 及时调整 能够在 3 个工作日开展服务或给予服 务计划的反馈 能够根据实际情况提供精准服务,并 在最短时间内容完成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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