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03.080.99 CCS A 16 3305 浙 江 省 湖 州 市 地 方 标 准 DB3305/T 241—2022 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机构功能融合 建设与服务规范 2022 - 9 - 30 发布 2022 - 10 - 1 实施 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3305/T 241—2022 目 次 前言 ................................................................................. II 引言 ................................................................................ I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原则 ............................................................................... 2 5 建设 ............................................................................... 2 6 服务 ............................................................................... 3 7 品牌打造 ........................................................................... 4 8 评价与改进 ......................................................................... 4 参考文献 .............................................................................. 5 I DB3305/T 241—2022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由湖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湖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发展研究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邓德智、沈望舒、俞春燕、胡家栋、叶乐安。 II DB3305/T 241—2022 引 言 十九大以来,在文化和旅游管理体制改革推动下,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体系深度融合、持续完善, 新时代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标准建设创新发展、成效显著。当前,我国正迈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 国家新征程,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理念、路径、模式应因时而变、顺势而新,以文化和旅游公 共服务机构功能融合建设为基点,引领、带动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新征程。 本文件立足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发展新环境、新趋势、新要求,通过吸收各类公共文化机构和旅游 公共服务机构建设与服务标准主要内容、要求,规范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机构提供公共服务的内容、种 类、数量和水平,探索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融合的路径、方法,统筹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场馆、 资源、服务,构建新型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融合体系,推动共建共享,实现互联互通,为群众提供高品 质、现代化的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服务浙江省打造全国文化高地、中国最佳旅游目的地、全国文化和 旅游融合发展样板地的目标,为打造绿色低碳共富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湖州作出努力。 III DB3305/T 241—2022 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机构功能融合建设与服务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机构功能融合的术语和定义、原则、建设、服务、品牌打造、评 价与改进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文旅驿站,以及公共文化机构和旅游公共服务机构进行功能融合的区域和场所。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 10001.1 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1部分:通用符号 GB/T 10001.2 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2部分:旅游休闲符号 GB/T 16903 标志用图形符号表示规则 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的设计原则与要求 GB/T 20501 公共信息导向系统 要素的设计原则与要求 GB 50763 无障碍设计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 由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参与,以满足公民基本文化和旅游需求为主要目的,而提供的文化和旅游公 共设施、公共产品和服务。 3.2 文旅驿站 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和资源禀赋,因地制宜选址建设的文旅共享空间。该场地宜具备图书借阅、艺术 展览、文物展览、非遗展示、文艺展演、旅游咨询、旅游商品、宣传推广、特色餐饮、主客休憩、旅游 厕所、便民服务等功能,重点展示宣传本地最具代表性的文化、物产,实现文化和旅游资源共用、主客 共享。 3.3 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机构功能融合 指公共文化机构,在保持原有公共文化服务的基础上,增加旅游服务的功能、增设旅游服务设施、 提供旅游服务产品;旅游公共服务机构,在保持原有的旅游服务基础上,开辟文化空间,增加公共文化 服务的功能,增设文化服务设施、提供公共文化服务产品。 3.4 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融合体系 1 DB3305/T 241—2022 指政府统筹公共文化机构与旅游公共服务机构的空间布局,以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功能融合互通、 设施共建共享为主线,引入文化和旅游公共数字服务,通过功能互补、活动互动、信息互通、管理互融 等方式,构建为居民和游客提供高质量的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体系。 4 原则 4.1 文化解码 深入挖掘地方文化资源蕴含的核心思想、传统美德、人文精神,梳理地方历史文脉,描绘区域文化 基因图谱,建立凸显地方特色的文化和旅游资源库,通过提供文化与旅游公共服务,全面展示地方优秀 文化。 4.2 主客共享 坚持公共服务属性,创新服务形式,拓宽服务范围,精细化、针对性地设置服务项目,构建文化和 旅游公共服务共享体系,既满足本地居民参与文化活动、艺术普及等方面的需求,也满足游客了解当地 文化、旅游资讯等方面的需求,使居民有获得感、游客有代入感。 4.3 因地制宜 根据区位条件、经济状况、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设施现状、游客数量和当地人口规模等实际因素, 充分挖掘、利用地方文化和旅游资源,科学布局、合理设计文旅驿站等融合体功能、规模、档次和类型, 满足居民和游客对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的功能需求。 4.4 互融互通 坚持“宜融则融、能融尽融”,盘活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存量资源,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协 同共进。推进线上线下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工作融合,实现线上文旅公共服务平台和线下服务机构互通 互动。建立政府和社会之间的双向互通渠道,实现对服务输出质量的有效监控和动态调整。 5 建设 5.1 基本要求 5.1.1 各类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机构应以乡镇(街道)为单位,按照“品牌标准化+功能个性化”的要 求,设立在当地居民或游客便利的地点,并根据当地居民或游客实际需求来设计服务功能。 5.1.2 外观整洁大方,与周边自然环境、城乡建筑风貌等相协调,宜结合当地特色文化、资源禀赋进 行美学艺术设计。 5.1.3 环境布置应反映地域特色、民族特点和文化传统,营造特色鲜明的文化氛围。 5.2 设施建设 5.2.1 文旅驿站建设应吸收文旅公共场馆的建设、服务与管理标准来进行设施建设。服务设施设备数 量应按照游客量和当地群众文化活动的情况配置,满足实际需求,可配备自助服务的设施设备。内部布 局合理,功能分区科学,应有服务台、休息区等主要区域。 5.2.2 在原有旅游服务设施的基础上,应合理增设阅读休憩、文化宣传展示、观演与互动、非遗展示 与体验、文化和旅游资源查询与导览等所必须的设施设备。宜设立书吧、书房,有条件的可开设图书馆、 博物馆、艺术馆、文化馆等分馆或服务点。 2 DB3305/T 241—2022 5.2.3 在原有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的基础上,可配备旅游咨询、景点导览、门票预约、旅游商品销售等 旅游服务所必须的设施设备。宜在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增加旅游商品展销空间。 5.2.4 应设置咨询台或咨询窗口,可根据地方文化特色配备与服务相关的设施、设备、物品。应提供 公众免费查询信息的设备,如自助查询电脑、电子触摸屏等设备,并提供免费 WIFI 服务。 5.2.5 宜增设停车场(位)、旅游厕所和休息区域,面积及设施数量适当,能够满足游客高峰期的需 求。 5.2.6 宜设置母婴室,配备饮用水、医药箱、雨具租借、行李存储等便民设施设备,其中饮水设备应 符合 GB 5749 的规定。应按照 GB 50763 规定的要求设置无障碍设施及室外无障碍通道。 5.3 标识标牌 5.3.1 室内外应设立完善的标识标牌系统,有相应的公共信息图形符号及中外文引导标识,且内容准 确、数量足够、标志醒目、指向准确。图形符号应符合 GB/T 10001.1、GB/T 10001.2、GB/T 20501 和 GB/T 16903 的要求。 5.3.2 标识标牌应包括全景图、导览图、指示牌、介绍牌、提示牌、安全警示牌。 5.3.3 中文、英文是标识标牌使用的基本文种,应同时使用。所表达的信息要与指向实物相吻合,文 字含义准确无误。中文应采用宋体、黑体、楷体等简体字,不应使用繁体或其他不易辨别的字体。 5.3.4 应按照 GB 50763 规定的要求设置无障碍设施标识。 5.3.5 标识标牌设计、安装应避免出现对人身安全造成伤害的隐患。 5.3.6 标识标牌宜与智慧旅游导向标识相结合。 5.4 数字场景 5.4.1 应提高公共服务设施的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实现业务系统、线上应用服务平台、线下数字体 验馆建设的一体化,形成线上线下有机结合的服务模式。 5.4.2 内部应提供有线与无线网络接入服务,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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