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65.020.20
B2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4404.3—2010
代替GB4404.4—1999
粮
食作物种子 第3部分:荞麦
Seedoffoodcrops—Part3:Buckwheat
2011-01-14发布 2012-01-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前 言
GB4404的本部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GB4404《粮食作物种子》分为以下几个部分:
———第1部分:禾谷类;
———第2部分:豆类;
———第3部分:荞麦;
———第4部分:燕麦;
……
本部分为GB4404的第3部分。
本部分代替GB4404.4—1999《粮食作物种子 荞麦》。
本部分与GB4404.4—1999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修订了定义和术语;
———将荞麦分为苦荞麦和甜荞麦两种类型;
———修改了甜荞麦原种和大田用种的纯度要求;
———取消了包装、运输、贮藏的引用规定;
———修订了检验规则。
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农作物种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7)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农业部谷物品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农业部农作物
种子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太原)、农业部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西安)、河北省种子管理
总站、内蒙古自治区种子管理站。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金石桥、胡学旭、梁志杰、王圆荣、张英、刘志芳、邓澍。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4404.4—1999。
ⅠGB4404.3—2010
粮食作物种子 第3部分:荞麦
1 范围
GB4404的本部分规定了苦荞麦[Fagopyrumtataricum(L.)Gaertn]和甜荞麦[Fagopyrum
esculentumMoench]种子的质量要求、检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本部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的上述荞麦种子,涵盖包衣种子和非包衣种子。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GB4404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
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T3543(所有部分) 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
GB20464 农作物种子标签通则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GB4404的本部分。
3.1
原种 basicseed
用育种家种子繁殖的第一代至第三代,经确认达到规定质量要求的种子。
3.2
大田用种 qualifiedseed
用原种繁殖的第一代至第三代或杂交种,经确认达到规定质量要求的种子。
4 质量要求
4.1 总则
种子质量要求由质量指标和质量标注值组成。质量指标包括品种纯度、净度、发芽率、水分;质量标
注值应真实,并符合4.2的规定。
4.2 质量标准
荞麦种子质量应符合表1的最低要求。
表1 %
作物种类 种子类别品种纯度
不低于净度(净种子)
不低于发芽率
不低于水 分
不高于
苦荞麦原种 99.0
大田用种 96.098.0 85 13.5
甜荞麦原种 95.0
大田用种 90.098.0 85 13.5
5 检验方法
净度分析、发芽试验、水分测定、真实性和品种纯度检测应执行GB/T3543的规定。
1GB4404.3—2010
6 检验规则
6.1 扦样
扦样方法和种子批的确定应执行GB/T3543的规定。
6.2 质量判定规则
质量判定规则应执行GB20464的规定。
2GB4404.3—2010
GB 4404.3-2010 粮食作物种子 第3部分 荞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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