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13.120
Y4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26386—2011
燃
香类产品安全通用技术条件
Generalsafetytechnicalspecificationforburnableincense
2011-05-12发布 2011-09-15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前 言
本标准的5.1、5.3、5.4为强制性条款,其余为推荐性条款。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厦门舫昌实业有限公司、浙江舟山普陀山吉祥制香厂、河北古城香业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厦门牡丹香化实业有限公司、惠安联胜工艺有限公司、厦门佛星三宝香业有限公司、江西恒河实
业有限公司、厦门美真香佛具艺品有限公司、永春县达埔彬达制香厂、北京市轻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
一站。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传和、林文通、潘渊、杨金庆、刘莉莉、郑丽娜、林君如、曾阳平、许耀秦、鲁猛、
彭作物、曾建全、王昕瑶。
ⅠGB26386—2011
燃香类产品安全通用技术条件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燃香类产品的术语和定义、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宗教、礼仪、祭祀等公共场所及改善室内外环境使用的固态燃香。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2828.1—2003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
计划
GB/T2829—2002 周期检验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生产过程稳定性的检查)
GB/T26393 燃香类产品有害物质测试方法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香型 odortype
用来描述燃香类产品中整体香气类型,如檀香香型、茉莉香型、玫瑰香型等。
4 分类
4.1 按烟尘量分为:无烟香、微烟香、有烟香。
4.2 按形状分为:线形香、盘形香、竹枝香等。
4.3 按香型分为:檀香、茉莉香、玫瑰香等。
5 要求
5.1 宗教、礼仪、祭祀等公共场所用香原材料
制香用原材料不得使用含镁及类似含镁的易燃易爆等物质。
5.2 宗教、礼仪、祭祀等公共场所用香尺寸
香体可燃部分长度不应大于500mm且直径不应大于10mm。
5.3 燃烧安全性能
点燃香体,熄灭火焰后,不得再产生可见的火焰。
1GB26386—2011
5.4 有害物质限量
5.4.1 燃烧后有害物质最大限量应符合表1规定。
表1 燃烧后有害物质最大限量 单位为毫克每立方米
项 目 指 标
甲醛(HCHO) ≤0.10
苯(C6H6) ≤0.11
甲苯(C7H8) ≤0.20
二甲苯(C8H10) ≤0.20
总挥发性有机物(TVOC) ≤0.60
5.4.2 可迁移元素最大限量应符合表2规定。
表2 可迁移元素最大限量 单位为毫克每千克
项 目 指 标
铅(Pb) ≤90
镉(Cd) ≤75
汞(Hg) ≤60
铬(Cr) ≤60
砷(As) ≤25
5.5 烟尘量
5.5.1 无烟香、微烟香应在产品包装上明示。
5.5.2 烟尘量应符合表3要求。
表3 烟尘量及分类 单位为毫克每克
产品分类 烟尘量X
无烟香 X≤5
微烟香 X≤30
有烟香 X>30
5.6 产品使用性能
从点燃香体到燃尽,中途不应自行熄灭。
6 试验方法
6.1 宗教、礼仪、祭祀等公共场所用香原材料
目测,点燃香体后不得有闪烁的火星。
2GB26386—2011
GB 26386-2011 燃香类产品安全通用技术条件
文档预览
中文文档
8 页
50 下载
1000 浏览
0 评论
309 收藏
3.0分
温馨提示:本文档共8页,可预览 3 页,如浏览全部内容或当前文档出现乱码,可开通会员下载原始文档
本文档由 人生无常 于 2025-01-25 12:29:55上传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