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DC 621.039.58 F 75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11928-89 低、中水平放射性固体废物 暂时贮存规定 Regulations for interim storage of low-and intermediate-level radioactive solid wastes 国家标准全文公开系统专用,此文本仅供个人学习、研究之用,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s://stdl.samr.gov.cn 1989-12-21发布 1990-07-01实施 国家技术监督局 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低、中水平放射性固体废物 GB 11928-89 暂时贮存规定 Regulations for interim storage of low-and intermediate-level radioactive solid wastes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对低、中水平放射性固体废物暂时贮存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产生放射性固体废物的任何实践中,符合低、中水平的放射性固体废物的暂时贮存 (以下简称“废物暂时贮存")。 本规定不适用于尾矿渣类放射性固体废物的贮存管理。 2引用标准 GB4792放射卫生防护基本标准 GB8703辐射防护规定 GB9133放射性废物分类标准 3术语 3.1废物暂时贮存设施 指用于放射性固体废物在最终处置前的中间贮存设施包括废物暂存室、暂存库和暂存场。 3.2低、中水平放射性固体废物 指GB9133中放射性废物分类系统表中第I、I等级的固体废物。 4废物暂时贮存管理目标和基本原则 4.1废物暂时贮存管理目标是依靠屏障隔离和严格管理,防止放射性物质以不可接受的量释放到环境 中,保证公众及职业人员受到的照射不超过相应的剂量当量限值,并保持可以合理达到的尽可能低的水 平。 4.2凡产生放射性固体废物的实践,皆应建立相应的废物暂时贮存设施。 4.3废物暂时贮存服务于废物最终处置。 4.4废物暂时贮存贯彻分类收集、定型包装、安全运输、集中暂存、建立档案、监测管理、限期转运处置 等基本原则。 4.5暂时存的废物必须在包装和贮存方式上保证其在规定的暂存期内可完整回取。 4.6在确保安全的同时,要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废物暂时贮存和最终处置的经济性。 4.7废物暂时存期为五年。 国家技术监督局1989-12-21批准 1990-07-01实施 1 GB 11928—89 5废物暂时贮存设施的营运单位、主管部门和安全监督部门 5.1废物暂时贮存设施的营运单位、主管部门和安全监督部门应共同合作控制放射性废物产生量,搞 好放射性废物的管理工作。 5.2废物暂时贮存设施的营运单位对废物贮存的安全负有全面的责任。 5.2.1废物暂时贮存设施营运单位,必须在取得国家有关部门(含其授权的代表机构,下同)领发的营 运许可证后,方可投入运行。 5.2.2废物暂时贮存设施营运单位必须定期向主管部门及安全监督部门提交下列资料: a. 废物收贮入库年报表; b. 废物转运出库年报表; c. 人员受照剂量年度汇总表; d. 事故报告; e. 年度运行总结。 5.2.3废物暂时贮存设施营运单位有权拒绝主管部门有害于安全的指令性要求。 5.2.4废物暂时贮存设施营运单位有权了解废物产生单位的废物来源及其性状。 5.3废物暂时贮存设施主管部门对设施的安全负有领导责任。 5.3.1废物暂时贮存设施主管部门负责废物收贮管理条例、运行及操作规程等技术文件的审批。 5.3.2废物暂时贮存设施主管部门有权制止营运单位有害于安全的各种实践活动。 5.3.3废物暂时贮存设施主管部门负责协调处理营运单位与废物产生单位之间的业务矛盾。 5.4废物暂时贮存设施的运行安全,必须接受国家有关部门的监督,负责对废物暂时贮存设施安全监 督的国家有关部门应根据有关法规对废物暂时贮存设施的安全运行进行技术指导。对涉及安全的重大 问题及时予以裁决。 6废物暂时贮存设施 6.1废物暂时贮存库场的选址、评价、设计、建造(含扩建、改建)及其相应的审查必须由国家有关部门 认可的单位承担。 6.2废物暂时贮存设施的管理应符合GB8703中的规定。 存废物可回取、管理方便,并具备必要的抗御意外灾害的能力,(例如:防火、防水、防腐蚀、抗震、防盗)。 6.4废物暂时贮存设施应采取措施,防止以任何方式向环境带出或泄漏超过相应限值的放射性物质, 必要时废物暂时贮存设施须设置相应的排风过滤系统,剂量监测仪表,去污器具及放射性废物净化或固 化装置。 6.5为尽可能减少管理和操作人员的受照剂量,废物暂时贮存设施应有合理的区域划分,配置可靠的 废物装卸、运输工具。 6.6必要时应采取有效措施,设置相应的废物减容,包装调整等处理手段,提高暂存设施的经济效益。 7废物暂时贮存设施的运行管理 SZC 7.1废物暂时贮存设施的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按从事放射性工作人员对待,执行GB4792,设立专 (兼)职人员负责放射防护和环境保护工作。 7.2废物暂时贮存设施运行过程中,严格控制收贮废物的放射性比活度不超过设施的防护能力,废物 重量及外形尺寸不超过装卸运输能力,所贮存放射性物质总量不超过设计限值的要求。 7.3废物暂时贮存设施管理人员应认真做好废物暂时贮存全过程中每一环节的管理工作。 7.3.1废物产生单位提前向废物暂时贮存设施营运单位递交“放射性固体废物送贮申报表”【见附录A 2

.pdf文档 GB 11928-1989 低、中水平放射性固体废物暂时贮存规定

文档预览
中文文档 7 页 50 下载 1000 浏览 0 评论 309 收藏 3.0分
温馨提示:本文档共7页,可预览 3 页,如浏览全部内容或当前文档出现乱码,可开通会员下载原始文档
GB 11928-1989 低、中水平放射性固体废物暂时贮存规定 第 1 页 GB 11928-1989 低、中水平放射性固体废物暂时贮存规定 第 2 页 GB 11928-1989 低、中水平放射性固体废物暂时贮存规定 第 3 页
下载文档到电脑,方便使用
本文档由 人生无常 于 2025-01-25 12:01:52上传分享
站内资源均来自网友分享或网络收集整理,若无意中侵犯到您的权利,敬请联系我们微信(点击查看客服),我们将及时删除相关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