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27.140 CCS P 55 13 河 北 省 地 方 标 准 DB 13/T 5447—2021 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程单元工程 施工质量验收评定规程 Soil and water conservation ecological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unit projectRules for acceptance and evaluation of construction quality 2021 - 12 - 13 发布 2022 - 01 - 13 实施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 13/T 5447—2021 目 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基本规定 ......................................................................... 2 5 工程项目划分 ..................................................................... 3 6 土石方工程 ....................................................................... 6 7 混凝土工程 ...................................................................... 15 8 坡耕地治理工程 .................................................................. 18 9 植被恢复与建设工程 .............................................................. 21 10 小型水利水保工程 ............................................................... 22 11 灌溉工程 ....................................................................... 31 附录 A(规范性) 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 .......................................... 37 附录 B(规范性) 重要隐蔽(关键部位)单元工程质量等级签证表 ........................ 38 I DB 13/T 5447—2021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 定起草。 本文件由河北省水利厅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河北省水土保持工作总站、承德市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承德北方水利 水电工程有限公司等。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田卫堂、贾立海、韩树军、杨佳栋、侯克、田素平、毛新宇、张子元、龚振 兴、刁玉静、时秀梅、刘刚、张建国、刘桂莲、丁鑫、刘克军、倪广勇、王海生、高立川、王海军、 董超、王向南、张大力。 II DB 13/T 5447—2021 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程单元工程 施工质量验收评定规程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验收评定的指标体系、合格标准和评定办法。 本文件适用于河北省范围内实施的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单元工程的质量验收评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 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 适用于本文件。 GB/T 15773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 验收规范 GB/T 16453.1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 坡耕地治理技术 GB/T 16453.2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 荒地治理技术 GB/T 16453.3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 沟壑治理技术 GB/T 16453.4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 小型蓄排引水工程 SL 176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 SL 336 水土保持工程质量评定规程 SL 631 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土石方工程 SL 632 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混凝土工程 SL 703 灌溉与排水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程 eco-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of soil and water constructive 以流域或区域为单元实施的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 单元工程 unit engineering 单元工程通常是由若干检验项目组成的综合体,是施工质量考核的基本单位。 主控项目 dominant item 对单元工程功能起到决定作用或对工程安全,环境保护有重大影响的检验项目。 一般项目 general item 除主控项目以外的检验项目。 质量检验 quality inspection 对检验项目的外观或性能采用观察、量测、试验、检查等方法,结合施工过程形成的技术资料, 将结果与标准要求进行比较的活动。 1 DB 13/T 5447—2021 质量验收评定 quality acceptance assessment 以检验结果为依据,按照验收评定规程规定的程序确定工程质量等级的活动。 4 基本规定 通用要求 4.1.1 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在主体工程开工前,应组织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依据本文件进行 单元工程项目划分,根据工程性质和部位确定重要隐蔽和关键部位单元工程,报质量监督机构备案。 4.1.2 单元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评定,应在单元工程中所包含的检验项目检验合格和施工项目实体 质量检验合格的基础上进行。 4.1.3 检验项目分为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 4.1.4 单元工程施工质量的检验,应采用随机布点和监理工程师现场指定区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检验方法及数量应符合本文件和相关文件的规定。 4.1.5 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表及备查资料的制备应由工程施工单位负责,其规格宜采用国际 标准 A4(210 mm×297 mm),评定表一式 4 份,备查资料一式 2 份,其中评定表及其备查资料各 1 份应由监理单位保存,其余应由施工单位保存。 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 4.2.1 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条件 4.2.1.1 单元工程包含的施工项目已完成,施工现场具备验收评定的条件。 4.2.1.2 单元工程包含的施工质量检验项目经施工单位自检全部合格。 4.2.2 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程序 4.2.2.1 施工单位对已经完成的单元工程施工质量进行自检,并填写检验记录。 4.2.2.2 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应填写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表(见附录 A),向监理单位申 请复核。 4.2.2.3 监理单位收到申报后,应及时进行复核。复核包括下列内容: a) 核查施工单位报验资料是否真实、齐全; b) 对照设计文件及施工技术要求,结合抽检结果等,复核单元工程质量是否达到本文件的要 求; c) 在施工单位提交的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表中填写复核记录,并签署单元工程施工质 量评定意见,核定单元工程施工质量等级,相关责任人履行相应签认手续。 4.2.2.4 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及关键部位单元工程经施工单位自评合格、监理机构抽查后,应由建设、 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的代表组成联合小组,共同检查核定其质量等级并填写签证表(见附录 B), 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核备。 4.2.3 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资料 4.2.3.1 4.2.3.2 4.2.3.3 4.2.3.4 4.2.3.5 施工单位应提交单元工程检验项目评定资料。 施工单位应提交原材料、拌合物与各项实体检验项目的检验记录资料。 施工单位自检完成后,填写的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表。 监理单位对单元工程施工质量的抽检资料。 监理工程师签署质量复核意见的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表。 4.2.4 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等级 4.2.4.1 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分为合格和优良两个等级,除特殊标注外,其标准应符合本文 件规定。 4.2.4.2 合格等级验收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a) 主控项目,检验结果应全部符合本文件的要求。 2 DB 13/T 5447—2021 b) 一般项目,应有 70 %及以上检验点合格,且不合格点不集中分布。 c) 各项报验资料应符合本文件的要求。 4.2.4.3 优良等级验收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a) 主控项目,检验结果应全部符合本文件的要求。 b) 一般项目,应有 90 %及以上检验点合格,且不合格点不集中分布。 c) 各项报验资料应符合本文件的要求。 4.2.4.4 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未达到合格等级时,应及时处理。处理后质量等级按 SL336 规 定进行验收评定。 5 工程项目划分 单位、分部工程项目划分按 SL366 规定原则进行划分。 单元工程划分原则 5.2.1 土石方开挖按段、块或部位划分。 5.2.2 土方填筑按层、段或部位划分。 5.2.3 砌筑、浇筑、安装工程按施工段或方量划分。 5.2.4 坡耕地治理、造林(经果林)、种草、防风固沙等按小班划分,可根据小班面积大小进行合 并拆分。 5.2.5 水窖、蓄水池、小型淤地坝等小型工程按单个建筑物划分。 单元工程分类及适用性 5.3.1 以一条小流域综合治理作为单位工程,其中沟道(河道)骨干工程、坡耕地治理工程、造林 种草工程(或造林工程、种草工程、水蚀坡林地治理、封禁治理)、小型水利水保工程、防风固沙工 程等分部工程,应组合不同类别的单元工程进行质量验收评定。 5.3.2 沟道(河道)骨干工程单位工程作为专项工程时,其中土(石)方开挖、土方填筑、坝坡修 整与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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